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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年鉴编纂工作办法》的通知 (鲁轻院字〔2017〕18号 2017-4-11)

作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8-08-08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年鉴编纂

工作办法》的通知

鲁轻院字〔2017〕18号  2017-4-11

 

各系、处室: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年鉴编纂工作办法》已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请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切实遵照执行。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2017年4月11日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年鉴编纂工作办法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年鉴》(以下简称“年鉴”)是记载学院发展历程的重要资料。为规范学院年鉴的编纂工作,发挥年鉴存史、资治、育人、交流和宣传功能,进一步加强年鉴校史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年鉴编纂工作的目的

(一)收集、整理和反映学院年度重要的办学信息。

(二)公布学院办学信息,使全院师生员工了解学院的办学情况。

(三)对外交流,介绍学院办学情况,扩大学院办学影响。

(四)学院办学历史资料的一部分,反映办学发展历程与经验教训,具有办学决策参考与校史保存价值。

第二条 年鉴编纂工作组织机构

(一)成立年鉴编审委员会。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任主任,学院副职领导任副主任,负责年鉴篇目大纲和终稿的审定工作。

(二)年鉴编审委员会下设年鉴编纂小组。分管档案工作的院领导任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小组组员由党政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必要时,可临时增加1-2名成员。编纂小组负责具体沟通协调、重要信息整理和文字编纂工作,承担具体编辑、统稿、审校、印刷等任务。

(三)各部门承担提供文字初稿和有关信息的职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年鉴撰稿工作,与编纂小组具体联系、处理相关工作。

第三条 年鉴篇目体例

当年编纂的年鉴,所反映的是上年学院的工作和有关办学数据,主要包括特载、学院工作概述、机构与干部、人才培养、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发展与综合管理工作、院系工作、人物、毕业生名单、表彰与奖励、统计资料、大事记、党政文件目录及选编、媒体报道选辑十三类大项、五十六类小项(详细体例附后)。

年鉴编审委员会可根据上年度学院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篇目体例。

第四条 年鉴编纂的工作程序

(一)文字材料收集。每年130日前,结合学院年度工作总结的安排,编纂小组负责收集年鉴所需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资料补充提供。2月至3月,编纂小组负责初步整理所有稿件,如资料不齐全、不详细者,通知相关部门补充提供。

(三)启动文字编辑工作。3月底4月初,编纂小组启动文字编辑工作。

(四)一审。4月,编纂小组对文字初稿进行初步审核和修改,收集整理和补齐相关资料。

(五)统稿。5月,编纂小组形成比较完整的稿件。期间,对“表彰与奖励”、“毕业生名单”等需要校对的资料,必须通过OA公告等方式发布通知,要求各部门认真校核和补充。

(六)二审。6月,编纂小组主任、副主任对稿件进行审核修改。

(七)三审。7月,送学院年鉴编审委员会审核,正式定稿。

(八)印刷:定稿后由编纂小组联系印刷。

(九)编纂小组可根据学院整体工作安排情况,适当调整各环节完成时间,但最后定稿印刷不得晚于当年12月份。

第五条 发送范围

校内:院级领导、各部门、各部门供稿人员和档案室存档。

校外:上级主管部门、兄弟院校、各地校友会。

第六条 编纂规范及要求

(一)选题时间界定

1.年鉴采用一年卷形式编辑出版,所记述的资料按自然年度记载,编纂内容及各类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当年11日~1231日。若有特殊情况,必须注明统计截止时间。

2.机构负责人以年鉴所反映年份的1231日在任时为准。

3.表彰奖励的收录起始时间按自然年度统计,以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二)信息收录的有关要求

1.年鉴选题要坚持“全”(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覆盖面宽,做到重大活动、重大事件不遗漏)、“精”(选材精当、内容精炼,入选的条目应具有年度特色、时代特色、学院特色以及资料查寻价值)、“新”(题材开拓有一定深度、内容有一定新意,能突出反映年度工作的新情况、新发展、新变化和取得的新成就)的原则;年鉴编纂要坚持一事一条目、实事求是、述而不论的原则,注重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和高质量。结合撰写条目的内容,附送有价值的照片供选用。

2.年鉴作为校史资料,所反映的必须是当年所开展的工作和所取得的成绩,内容以正面、积极的为主。

3.学院重要文件、重要规章制度、成立或调整的部分机构及委员会与领导小组等资料,必须以学院正式发文为准。 

4.归口管理,学院工作的有关信息,必须以负责该项工作的职能部门提供的材料为准,其他部门提供的资料可作参考,但必须经过相关职能部门核实。 

5.学院及院级以上表彰与奖励的资料,必须以表彰文件(或证书)为准,并列出获奖部门或个人(包括个人所在部门)、荣誉名称、授予单位、授予具体时间、文件号。

6.大事记的收录范围,按照学院《大事记编撰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三)严格按照《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年鉴行文规范》(见附件)做好编纂工作,确保编纂质量,涉及人名、书名、文件名、项目名等专有名词和数字等要逐一认真核实,力求准确、客观、全面。

(四)要严格审核及报送程序。各部门在年鉴材料的封面处分别注明撰稿人和审稿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将收集整理的年鉴资料(含图片)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签署意见且加盖公章后报送(同时报送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第七条 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年鉴篇目体例

2.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年鉴行文规范

 

附件1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年鉴篇目体例

一、特载

(一)本年度工作重点

(二)学院党政重要会议文件

(三)党政主要领导重要讲话。

二、学院工作概述

三、机构与干部

(一)学院党政领导及简介

(二)党政内设机构设置

(三)各部门干部情况(科级及以上)

(四)校外挂职(派出)干部

(五)基层党支部组成情况

(六)群众团体负责人

(七)学术管理机构

四、人才培养

(一)专科教育

(二)继续教育

(三)学生教育与管理

(四)校企合作工作

(五)招生工作

(六)就业工作

五、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一)纪检监察工作

(二)组织工作

(三)宣传工作

(四)统战工作

(五)老干部及离退休工作

(六)工会、女工委工作

(七)德育工作

(八)共青团工作

六、发展与综合管理工作

(一) 依法治校工作

(二)师资队伍建设

(三)资产管理工作

(四) 财务工作

(五)安全保卫工作

(六)后勤服务工作

(七)医疗保健工作

(八)基建工作

(九)校友及校友会工作

(十)信息化工作

(十一)科研工作

(十二) 图书馆工作

(十三)档案及史料工作

(十四)创意设计研究工作

(十五)丝绸文化研究工作

七、院系工作

院系工作概况及主要

八、人物

(一)获得市级及以上各类劳动模范、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的人员;

(二)在国家级竞(比)赛项目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

(三)在学院改革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四)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

(五)被省级及以上重要综合性媒体宣传报道人员;

(六)省级及以上党代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七)学院聘用(任)的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等;

(八)其他。

九、毕业生名单

(一)专科毕业生名单

(二)中职毕业生名单

(三)成人教育毕业生名单

十、表彰与奖励

(一)教职工表彰

(二)学生表彰

(三)学生竞赛类活动获奖

十一、统计资料

(一)普通专科分专业学生数

(二)中职分专业学生数

(三)专科招生、在校生来源情况

(四)中职招生、在校生来源情况

(五)专科在校生分年龄情况

(六)中职在校生分年龄情况

(七)成人专科分专业学生数

(八)学生变动情况

(九)教职工情况

(十)专任教师、聘请校外教师岗位分类情况

(十一)专任教师、聘请校外教师学历情况

(十二)本年度新聘任客座教授

(十三)本年度新聘任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十四)专任教师年龄情况

(十五)分学科专任教师情况

(十六)调入、调出教职工情况实录

(十七)当年退休人员情况名录

(十八)聘请外籍教师情况

(十九)兼职教师情况

(二十)资产情况

(二十一)校舍情况

(二十二)信息化建设情况

十二、大事记

十三、党政文件目录及选编

十四、媒体报道选辑

 

附件2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年鉴行文规范

为高质量地做好年鉴编纂工作,现根据有关规定及年鉴编纂的一般原则,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如下行文规范,请各部门务必严格按此要求执行。

一、条目的写作

(一)开门见山,直陈其事。用平易朴实的语言,把事情讲清楚,语言要求准确、规范、简洁、明了、平实,避免描述性、议论性语句,无需“穿靴”“套帽”,或铺垫过渡和起承转合一类的词语。

(二)实事求是,勿需评论。记述内容要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直述其事,用纪实的手法把事情发生、发展的来龙去脉写清楚,用事实说话,寓观点于叙事之中,使读者从中得出结论、获得信息,不须夹叙夹论,不用或少用评价性及带感情色彩的描述性语句,既不追述历史,也不展望未来。

(三)突出重点,精炼文字。条目标题要鲜明、准确、醒目、具体,坚持一事一条,一个标题只反映一个中心。条目内容要着重反映实质性的东西,重点介绍大事、要事、新事,写出深度,切忌内容空洞、罗列过程、记流水账,又要避免简单化、概念化。撰稿文体要规范,言简意赅,在能够准确表达意思的前提下,尽量采用最简洁、最精炼的文字陈述其事实。

二、文字规范

(一)称谓。各条目中一律不用“我国”、“我市”、“我党”、“我院”、“我系”等字样,应直书国名、省名、党名、院名等。每个条目中,名称第一次出现时,必须用全称,以后可用规范的简称。

涉及人名,一律直书其名,不用“同志”、“先生”等称谓,必要时可加上职务、职称等,如“教授”、“博士”等。

(二)时间表述。应明确说明年、月、日,不用“今年”、“去年”、“近几个月来”、目前、近日等含混不清的表述方式。同一条目中年份已有前提的,后面不必重复出现,可用“年内”的提法,也可直接交代“某月”或“某月某日”。

公历年代、年、月、日及时、分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述,如20世纪90年代”、“2006512”、“718”;年份不能简写,如“2006”不能写成“06”。

(三)标点符号。标点符号的用法要规范。凡并列的名词、动词、副词之后用顿号;称谓的第一个层次用顿号,第二个层次用逗号。在一个主语下有几个层次,且至少一个层次中有逗号时,各层次之间用分号。各种会议名称,一般不加任何标点符号(如引号或书名号等)。文件、讲话、报告的题目,应加《》号,不能用引号。

(四)提法与数据的前后一致性。文字稿中有关数据与后附图表资料中有关数据要一致。学院概况、学院年度工作总结中的有关提法与数据,以及各系部、教学、科研、表彰与奖励等有关提法与数据,必须与职能部门提供的相一致。

三、书写及打印格式

(一)书写格式

条目标题采用小4号黑体,尽量不超过15个字。

正文用小4号仿宋体、段落单倍行间距。正文层次较多的,分层结构序号为:“一、”“(一)”“1.”“(1 

引用文件要严格书写文件标题、发文机关名称和公文号。公文号中的年份使用括号“〔〕”。

图表格式。所有表格、图表等均采用Excel制作。所有表格必须有标题和表头,标题居中,并注明数据统计截止时间;图表需注明图注,要求准确、直观、清晰。

(二)打印格式

Word文档,书面稿件采用A4纸型,上、下、左、右边距均为2.5厘米(表格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