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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程改革与建设方案 (鲁轻院字〔2015〕13号 2015-2-10)

作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8-08-05
 体育课程改革与建设方案

(鲁轻院字〔2015〕13号 2015-2-10) 

体育课程的改革与建设是学院体育事业发展、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和文化建设的需要。为了全面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了服务于学生专业职业发展,依照教育部2002年颁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教体艺〔2002〕13号),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教体艺〔2002〕12号)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体育课程建设的意见》 (鲁教体字〔201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改革与建设原则

(一)坚持全面发展的原则。认真贯彻“健康第一”的教育指导思想,教育教学目标不仅要培养学生的就业技能,还要培养学生健康的体魄。

(二)坚持全面负责的原则。建立大教育理念,各部门、各方面、各课教师都要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

(三)坚持全面考核的原则。以考核促进体育教学,既要评价学院体育课程改革与建设水平,又要评价教师教学水平,也要评价学生学习过程、态度、成绩等。

(四)坚持快乐教育的原则。体育课程有着独立的教育教学规律,任课教师要通过课程改革实行快乐教育,提高教学质量。

(五)坚持身心同育的原则。学生的身体与心理要同步发展,要重视体育课程的独特育人功能,培养学生优秀意志品格。

二、改革与建设组织领导

将体育课程建设列入学院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体育课程建设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度。成立学院体育课程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其构成如下:

 长:院长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

 员:组织人事与宣传处、教务科研处、学生工作处、各系和团委等部门的负责人、基础课教研室主任、体育教研室主任。

领导小组于基础课教研室下设体育课程改革与建设办公室,基础课教研室主任任主任,体育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体育课程专兼职教师为成员。

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体育课程改革与建设。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审定体育课程改革与建设方案、体育课程管理与教学制度,解决体育课程改革与建设的重大问题。体育课程改革与建设办公室负责拟定体育课程改革与建设方案,研究体育课程管理制度与教学制度,研究管理体育课程教学质量。体育教研室是全面体育课程的教学主体和教学质量责任者。体育教学实行二级管理(一级:教务科研处;二级:体育教研室)。

三、体育课程体系

体育课程改革和建设应遵循《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针对我院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的办学特点,以“育人”为最高目标,以“终身所从事职业”为主线,把“育体、育心”、“未来生活需要与学生专业主体需要”、“增强操作能力与终身受益”三者紧密结合,体育课程的改革与建设以开展职业实用性体育教育为主,注重培养学生体育态度、兴趣、习惯和体育实践能力,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职业体能、职业意志力、职业竞争能力、职业保健能力等方面的培养,充实和完善对职业活动有益的运动技能储备和体育知识,为学生终生从事的职业打下坚实的职业能力基础,使学生终身受益。因而依据课内外、校内外体育活动有机组合的原则,根据我院专业设置的特点,优化体育课程结构,构建由体育必修课、体育保健课、体育活动课、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竞赛训练课等组成的多元化体育课程体系。

(一)体育必修课:是指根据体育课程的自身规律以及我院的实际情况,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体育基础课和体育选项课。

(二)体育保健课:是指为部分身体异常和病、残、弱等特殊群体的学生而开设以康复、保健为主的体育课程。

(三)体育活动课:是指遵循体质健康促进规律,在体育教师指导下的学生课外体育锻炼活动,主要包括早操、课外活动和体育社团等体育活动。

(四)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是指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的规定,对所有在校生进行的体质健康测试。

(五)竞赛训练课:是指为了满足学生更高层次体育技术技能需求,体现分层次教学的要求,组建具备特色的学院运动队而开设的训练课程。

四、组织与实施

(一)体育必修课(责任部门:体育教研室)

1.基本要求

一、二年级在校学生必须修满4个学期至少108学时的体育课程,每周两学时的体育课,根据不同的教学形式安排在不同的时间段。三年级学生在顶岗实习前根据学院课程安排完成体育选修。所有在册学生需取得体育课程成绩并达到基本要求。体育课程成绩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

2.教学内容

根据我院的专业设置,针对专业类型、职业特点以及长期从事该职业对人体的影响,结合学生身心发育特点,对体育必修课进行分类,对不同的类型开设相应的教学内容,并针对不同专业传授相应的职业健康知识。表1为我院专业分析情况统计表。

1   专业分析统计表

类型

专    业

职业特点

对人体的影响

开设项目

直立型

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现代纺织技术、丝绸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新型纺织机电、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长时间站立或躬身操作,手眼不停操作,精神紧张

下肢肿涨淤血,易患下肢静脉曲线及心血管疾病,腰腿肌肉僵直易患胃下垂,人体协调机能下降

篮球、排球、健美操、羽毛球

运动型

应用化工技术、染整化工技术、服装营销与管理、电子信息工程、通信技术、物流管理 、物业管理

全身运动性体力运动,劳动强度大,动作复杂,蹲、弓、立姿兼有

运动器官和心肺系统负担重,有害气体影响心肺功能,大关节肌肉易损伤

篮球、排球、足球、毽球、乒乓球

办公

伏案型

纺织品设计、服装设计、服装制版与工艺、鞋类设计与工艺、艺术设计、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纺织品检验与贸易、国际商务(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

长期伏案,脑力劳动为主,身体活动范围小,常处于静止状态

精神高度集中,大脑易疲劳,屈颈含胸,驼背、眼肌疲劳、弱视,坐骨神经受压,下肢易麻木,肩臂负担较重,腕、指腱鞘劳损,心血管机能减退

篮球、排球、羽毛球、健美操、武术、太极拳

因此,根据教育教学的总体要求、体育课程的自身规律和我院的实际情况,我院体育必修课的教学内容为:

一年级:开设体育基础课:教学内容以田径为主,篮球、足球、乒乓球等项目的基本技术内容为辅。以系为单位,实行男女分班教学,班级人数为30人左右。

二年级:开设体育选项课:开设9个体育选课项目,包括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武术长拳、太极拳和毽球。每个项目的课程内容包括约10%的理论教学内容,30%的心肺机能锻炼内容、30%的专项技术和30%的专项技能教学练习内容。学生根据专业的职业特点自主选课,每学期选择不同的项目,保障每个学生掌握2项技术技能。班级人数为30人左右,以满足不同专业、不同层次、不同水平、不同兴趣学生的需要。

(二)体育保健课(责任部门:体育教研室、各系)

1.基本要求

体育保健课主要面向因身体异常和病、残、弱等原因而无法正常参加体育必修课的学生。开设学期和课时与体育必修课相同。学生因病、残或特殊体型等情况进入体育保健、康复课程学习,须持医院证明,经体育教研室审核同意,并报教务科研处备案。

2.教学内容

体育保健课以院级公选课形式开设。主要教学内容为康复、保健及运动损伤预防等。

(三)体育活动课(责任部门:体育教研室、学生工作处、各系、团委)

1.基本内容与形式

体育活动课项目包括早锻炼、课外活动、学生体育社团等几种形式。

2.组织与管理

1)早锻炼

学生工作处制定《学院早锻炼管理办法》,并负责早锻炼的安排、监督和考核。各系制定相应管理条例,具体负责本系学生早锻炼的组织、检查、考勤和管理。体育教研室每天安排一名指导教师,协助学生工作处和各系,做好早锻炼的指导、管理与考勤工作。

全院所有一年级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早锻炼,内容为集体跑操、广播体操等,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早晨(节假日、恶劣天气除外)。其余学生学院提倡应以多种形式自觉开展早锻炼活动,每周参加早锻炼3次以上。

2)课外活动

课外活动由各系负责统一组织、考勤及管理。各系应根据各学期的教学实际情况,制定学期课外活动实施计划,使课外活动制度化、长期化。要精选活动项目,选择开放性、多样性、自由性强、能充分展示学生青春活力的项目,如游戏、健美操、踢毽子、拔河、跳绳、篮球、足球或自编自创的内容等,保证活动质量。

学院在学期教学安排中,为当天没有体育课的在校学生预留出下午第七节或第八节课外体育活动时间,每周多于3次。

体育教研室负责制定《学院课外活动管理办法》,并为各系配备一名指导教师,指导各系开展课外活动。指导教师应每周指导课外活动2个学时,每学期30学时。

3)学生体育社团

院团委成立学生体育社团管理小组,并制订《学院体育社团章程》。建立健全社团组建、档案管理、经费管理、评优评先、综合测评等制度,做到有制度、有计划地开展,做到“周周有活动、月月有安排”,实现每人参加一个及以上体育社团组织。学生参加体育社团活动计入课外体育锻炼成绩。

体育教研室委派体育教师指导体育社团工作的开展,协助团委制订体育社团的工作计划,对社团的活动给予业务上的引领和指导,对社团活动以及场地使用、体育器材、竞赛裁判等具体事项进行管理。

(四)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责任部门:体育教研室)

1.基本内容与形式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教体艺〔2002〕12号)文件精神,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

2.组织与管理

1)学院体育课程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作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实施领导小组,对测试工作进行协调指导,体育教研室负责具体实施,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处理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具体事务,完成学生体质测试数据的处理和上报工作。

2)在校学生均为受测对象。其中,五年制学生参加测试四年,专科学生参加测试二年。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完成学生的测试工作。11月1日至11月30日完成数据统计和处理。12月1日至12月10日完成数据上报工作(国家教育部和省数据管理中心)。

(五)竞赛训练课(责任部门:体育教研室、各系、团委)

1.基本内容与形式

竞赛训练课包括学院运动队训练和学院体育竞赛两种基本形式。

学院运动队训练,是在体育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较为系统的训练,主要代表学院参加校内外各种比赛。

学院体育竞赛包括俱乐部杯竞赛、各系班体育竞赛、学院传统体育竞赛(篮球赛、乒乓球赛、羽毛球赛、足球赛、冬季长跑接力赛、院田径运动会等)、院际体育竞赛交流、院代表队外出竞赛。

2、组织与管理

1)学院体育课程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为学院开展课余运动训练和竞赛的领导机构,指导竞赛训练课程的建设与发展规划,组织研究、协调和实施训练竞赛的管理工作。体育教研室为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全院训练、竞赛日常工作的组织管理。

2)体育教研室负责编制学生体育训练、竞赛工作发展规划、年度体育竞赛计划,经学院体育课程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为了保证训练、竞赛工作的科学性和计划性,担任训练(竞赛)的指导教师必须在每一学年开始后(一个月内)完成学年训练和竞赛初步计划。正式计划落实后,必须提供具体内容的训练(竞赛)计划,并报教研室核准后实施。核准后,每位教师必须在实施训练(竞赛)前一个月内,提交训练(竞赛)详细计划书一份。

4)各运动项目教练员、裁判员的注册管理及业务培训、优秀运动员的注册管理、院代表队的组建及管理、各运动项目运动员、裁判员技术等级的审批和审核申报、学院各运动项目院最高纪录的审定等工作,均在学院体育课程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体育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

5)学院承办的校内与校外的竞赛任务,在学院体育课程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体育教研室负责组织进行。其它各类比赛的接办,须提前报体育教研室批准。

6)各系、部举办本部门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应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精心设计,精心组织,保证竞赛质量。举办竞赛活动应提前报体育教研室备案。

五、体育课程考核评价体系

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体育课程考核评价采用过程性考核与标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每学期体育综合测评和体育选修课评价体系。

(一)学期体育综合测评体系

1.学期体育综合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由体育必修课成绩、课外活动课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三部分组成,所占比例分别为7:1:2。前4学期学分分别为2、2、2、1,共计7学分。

2.评分细则

1)体育必修课成绩:学期制评分,占学期体育综合测评成绩的70%。体育必修课其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体育理论知识、专项技术技能、课堂表现,所占比例一般控制在1:7:2。学生体育必修课成绩由体育教研室按学期上报教务科研处。

2)体育活动课成绩:学期制评分,占学期体育综合测评成绩的10%,由体育教研室汇总并按学期上报教务科研处。

体育活动实行刷卡制考勤。成绩由早锻炼成绩、课外活动(包括体育社团)成绩两部分组成,以考勤次数为主要评分依据。考勤次数以每周体育活动3次为基本出勤次数(第二周始至第十六周,法定节假日除外)。详见下表:

体育活动考勤成绩评价表

考勤次数

3N

4N

5N

6N

7N

得分

60

70

80

90

100

 

3)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学年制评分,占学生每学期综合测评体育成绩的20%,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由体育教研室按学年上报。

主要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具体包括身高、体重、肺活量、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立定跳远。

4)体育保健课成绩:因伤、病、生理性残疾等特殊原因,提出免予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课外体育锻炼申请,并经批准者,选修体育保健课,其学期体育综合测评成绩以体育保健课成绩计入,占100%。

5)因伤、病或外出实习等原因,提出免予阶段性课外体育锻炼申请、并经批准者,课外体育考勤次数以可参加课外锻炼实际时段为统计期限。

(二)体育选修课评价体系

将体育选修课纳入学院公共选修课程体系,参照学院选修课管理模式,为第三学年的体育选修课提供相应的任意选修学分。学分控制为0.5-1学分。

将竞赛训练课中的运动队训练课纳入学院公共选修课程体系,其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竞赛成绩和训练态度,所占比例一般控制在7:3。参照学院选修课管理模式,为课余训练竞赛课提供相应的任意选修学分。学分控制为0.5-1学分。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体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责任部门:基础课教研室、体育教研室)

建立健全学院体育教学制度、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等。包括体育教学计划、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办法、课余训练竞赛管理规定、体育场馆设施管理制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学生体育成绩考核各项应用规定、体育教师教学质量和学术评价办法等系列配套管理规定。

(二)加强体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完善课程标准(责任部门:基础课教研室、体育教研室)

不断更新体育理念,确立终身体育、健康体育的指导思想。突出高职体育特点,开展高职实用性体育教学,构建具有职业特色的体育教学模式,不断改革创新课程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根据课程建设的要求,分析我院不同专业的职业特点,编制适合高职学生发展的课程标准,并制订统一的教学计划;加强体育教学研究,教学、科研相结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责任部门:组织人事与宣传处、体育教研室)

组织人事与宣传处根据体育教师所承担的体育课程教学、课外体育活动指导和课余训练竞赛组织实施等工作任务,在满负荷、保质量的原则基础上,合理配置体育教师数量。教授一般承担体育教学任务每周6-8学时,同时承担课外体育活动指导任务每周2学时;副教授一般承担体育教学任务每周8-10学时,同时承担课外体育活动指导任务每周2学时;讲师或助教一般承担体育教学任务每周12学时,同时承担课外体育活动指导任务每周2学时。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基础上,还需要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根据学院有关文件规定,将不定期的派出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及进修,不断加强体育教师在职培训和在职教育工作,努力提高体育教师的学历层次和业务素养。

(四)加强体育教材建设(责任部门:体育教研室)

好的体育教材是对体育实践课内容的指导和补充,它有助于学生扩大体育学习的知识面,加深对运动知识和技能的理解,提高自身的体育素养,激发体育学习和活动的积极性等。

体育教研室要加强教材研究,选择全国高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山东省高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教材或国家级精品教材;同时根据学院专业特色,积极开展校本讲义的编写工作,不断将教学经验和最新研究成果充实到教材内容之中,以提高教材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保障经费投入,完善体育场馆设施条件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体育课程建设的意见》(鲁教体字〔2012〕1号)文件要求,学院需加大对体育课程建设经费的投入和体育教学场地的建设力度,以更好地满足教学需要。制定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制度,在保障体育课程使用的基础上,尽量延长开放时间,提高设施利用率。

(六)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

体育教学改革涉及到组织人事与宣传处、教务科研处、学生工作处、团委和各系等相关部门,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要充分发挥体育课程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的宏观指导作用,各部门之间明确责任,相互配合,精诚协作,共同促进体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七、体育课程改革研究子课题及时间安排

子课题一:体育课程改革与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研究

在体育课程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体育教研室编制本方案所需要的管理规章制度目录,各责任部门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完成体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责任部门:体育教研室、教务科研处、组织人事与宣传处、学生工作处、团委、基础课教研室等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子课题二:体育课程教学内容研究

依据体育教学为专业服务的原则,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分析我院不同类型的专业职业岗位对体育运动的特殊要求,设计职业实用性体育教学模块,构建科学、完善的体育课程体系,并编写具有特色的体育课程讲义或院本教材。

责任部门:体育教研室

完成时限:2017年5月

子课题三:体育课程标准及考核实施办法研究

根据课程体系以及学院教学安排,提前制定各门课程的课程标准,并研究不同课程具体的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完善后实施。

责任部门:体育教研室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子课题四:体育课程师资队伍现状及建设规划

根据我院的招生计划及发展规划,分析目前我院体育课程教师的师资队伍结构及存在的问题,制订体育课程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提高体育教师素质。

责任部门:体育教研室、组织人事与宣传处

完成时限:2016年5月

子课题五:学院体育设施现状调查与建设方案研究

对学院目前体育设施及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实施、器材配备目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体育设施建设方案。

责任部门:体育教研室、教务科研处、财务处等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