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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各系、处室:
2016-2017(二)学期,需要设置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系、处室,请按照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鲁轻院字[2014]2号)有关规定及时申报。
2017年1月13日前,将各级领导签完字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赵书国老师(J1-313室,6825060)。
下学期开学后,根据各单位申报审批情况,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用人单位公开招聘勤工助学学生,招聘结束后,签订《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并将协议书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附件: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