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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灯塔—党建在线” 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7-12-18

各党支部:

为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入开展,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依托“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根据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开展“灯塔一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的通知》(鲁组办发[2017]38号)要求,现将我院开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开展“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组织全院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在线学习、竞赛答题,以赛促学、以学促做,引导全院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好地凝聚起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二、活动安排

(一)竞赛时间

2017年12月中旬开始至2018年6月底结束,分线上初赛、线上决赛和线下总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二)竞赛内容

以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

《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为主要学习内容和题目来源。

(三)竞赛规则

学院党员干部群众均可通过访问“灯塔—党建在线”门户网站(www.dtdjzx.gov.cn)或手机客户端,进入“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专题页面,参与学习竞赛。在“灯塔—党建在线”实名注册的党员,登陆平台后参与竞赛答题,群众通过输入手机号码,参与竞赛答题。

1.线上初赛阶段: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每月举办1期,共6期。

1)每月1—10日(其中,第1期为2017年12月11日—17日)学院党员干部群众通过“灯塔—党建在线”门户网站(www.dtdjzx.gov.cn)或手机客户端,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等有关学习资料,对照已公布的题库进行在线自测模拟答题。

2)每月11日06:OO—20日24:00(其中,第1期为2017年12月18日06:OO—24日24:00)通过“灯塔—党建在线”门户网站和手机客户端开展网上竞赛。每人每天只限答题一次,如果将活动链接分享到朋友圈可获赠一次答题机会(每月最多可获赠两次)。

3)网上竞赛每次20道题目,由系统从已公布的题库中随机抽取,每答对一题计5分,答错不得分。每次答题结束后,系统实时公布个人答题成绩和答题所用时间,每次答题成绩计入个人总得分。

4)每月答题结束后,省委组织部将公布个人总得分排名,并根据答题成绩和党员参与人数等,公布党支部总得分排名和各市党委、省直各工委(党委)、有关中央驻鲁企业党委总得分排名,同步建立基层党支部学习情况档案和党员学习成绩档案。每月30日,评出本月优秀组织奖和“灯塔学习先锋”获奖名单。

2.线上决赛阶段2018年6月初,集中3天时间,开展线上竞赛答题决赛。

线上决赛期间,每人每天只有一次竞答机会,每次50道题目,由系统从线上初赛全部题库中随机抽取,每答对一题计2分,答错不得分。每次答题结束后,系统根据参赛人员答题正确率、答题速度等进行排名,并实时公布个人得分排名。决赛结束后,省委组织部将公布决赛个人总得分排名,并根据决赛个人总得分排名,评出“灯塔学习标兵”获奖名单。

3.线下总决赛阶段2018年6月下旬具体竞赛方式,另行通知。

(四)奖项和奖励方式

1.个人参与奖。参与学习竞赛的党员干部群众,每完成一次满分的网上竞赛答题,即可获得一次抽奖机会,奖品为40M手机流量“灯塔红包”一个,每天奖励2000人。

2.“灯塔学习先锋”。每月线上初赛竞赛答题活动结束后,根据个人总得分排名,系统对前500名参赛人员给予50元手机话费奖励,并对其中的党员授予“灯塔学习先锋”称号;同时在本月答题满分的参赛人员中,随机抽取1500名,给予30元手机话费奖励,并对其中的党员授予“灯塔学习先锋”称号。话费奖励由通信运营商通过本人手机充值形式在次月10日前发放。获得“灯塔学习先锋”称号党员,在“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个人专区授予“灯塔学习先锋”标识。

3.“灯塔学习型党支部”。每月线上初赛竞赛答题活动结束后,省委组织部将根据党支部总得分排名情况,对党员参与范围广、竞赛成绩好、获奖人数多的前500个党支部评为“灯塔学型党支部”,并在“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山东e支部”系统中授予“灯塔学习型党支部”标识。

4.“灯塔学习标兵”。根据线上决赛参赛人员个人总得分排名,系统对前500名参赛人员给予手机话费奖励,并对其中的党员授予“灯塔学习标兵”称号。其中,第1—100名,奖励500元手机话费;第101—300名,奖励200元手机话费;第301—500名,奖励100元手机话费。获得“灯塔学习标兵”称号的党员,在“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个人专区授予“灯塔学习标兵”标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依托“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党支部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不断扩大竞赛活动的知晓度、参与率和覆盖面。各党支部要切实做好组织发动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系统学习,积极参与答题。学院党委将不定时发布各支部党员干部群众参与竞赛活动的情况。

(二)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各党支部要以开展此次学习竞赛活动为契机,统筹做好“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各应用系统使用,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推广工作。同时,为党员结合自测模拟答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党员的辅导,参加竞赛打好基础。在线上初赛、决赛阶段,要广泛发动党员,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网上答题工作,确保党员参与率和答题正确率。在线下总决赛阶段,要积极参与参赛人员选拔工作,力争在全省总决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各党支部每月18日前将支部答题情况报组织人事与宣传处丁晓燕老师处。

(三)深化学习,务求实效。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学习竞赛有关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继续抓好“灯塔—党建在线”APP下载安装工作,进一步拓宽党员群众参赛渠道。要及时汇总整理竞赛题库,抓好模拟演练,确保在线答题满分率。要做好党员信息库中的手机号码更新工作。要注重总结活动推进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向“灯塔—党建在线”平台和“淄博—党建在线”门户网站进行推介,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开展学习竞赛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好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准确领会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为加快建设位居全省上游行列的特色优质高职院校而努力奋斗。

 

 

 

               中共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