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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考生早知道(2019年10月)

作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9-11-13

1、考生笔迹信息填写

考生笔迹信息随合格课程成绩记入考生考籍档案,未按要求填写笔迹确认部分内容、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准考证号和考生签名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的有关要求,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2、考试提醒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将考试作弊纳入刑法适用范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994日起施行。将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等犯罪行为,维护考试公平与秩序。

2)我市全部考点均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场内均安装监控,配有手机屏蔽仪、金属探测器等设备,考生应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诚信为本、文明应考。

3)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的考场和座号就坐,走错考场或坐错位置考生按违纪处理!

4)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入场,按作弊处理!

5)考试作弊,本次各科成绩均判零分!考试替考,将推迟三年毕业!

6)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允许考生离场,严禁将试题、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3、网上报名时间

20204月自学考试新考生信息采集时间:20191218日至21日,现场确认时间:20191221日至23日;现场确认地址:各县区招考办。

报名时间:20191218日至24日,2020210日至12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0800-1700

考生在网上报名,须事先开通银行借记卡的“网上支付”功能支付报名费用,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缴费完成后务必按要求打印《网上报名确认单》,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外关闭。考前一周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4、考生入场须知

本次考试进行二次安检,禁区入口进行第一次安检,所有考生不允许携带书包、手机、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场门口进行第二次安检,严禁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再次入场的考生也必须重新进行安检。

所有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两证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必须自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点。请考生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防止个人物品丢失,考点不负责保管。

5、考试成绩

省考试院网站提供自考成绩查询,当次成绩可于考试结束一月后网上查询。

6、单科合格证

考生考试合格,不再领取单科合格证,可从网上打印成绩作为办理毕业证的凭证。

7、转档时间

省内外转档手续办理时间为2月下旬和8月下旬,请考生提前联系市自考办,联系电话:28015752793615

8、申请毕业办证时间

上半年5月上旬,下半年11月上旬,申请毕业考生请提前咨询当地自考办或所属学校。

9、毕业考核和实践技能考核报名时间

每年的618日—24日或1218日—24日,考生可登陆省考试院网站报名。

10、市及各区县咨询电话

张店2282569淄川5181294博山4181364临淄7123626周村7875979桓台8264150高青6973644沂源3229038 市自考办咨询、监督电话:2793615

11、省、市考试院网站

省考试院网站:www.sdzk.cn 市考试院网站:www.zkzx.com 市考试院邮箱:zibozikao@163.com               

 

 

淄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910月